【
儀表網 行業政策】近日,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印發了《內蒙古自治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標志著內蒙古自治區在藍天保衛戰的道路上又邁出了堅實的步伐。該《方案》的發布,旨在深入貫徹《國務院關于印發〈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〉的通知》精神,進一步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,推動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。
據了解,《方案》明確了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。到2025年,全區細顆粒物(PM2.5)
濃度計劃比2020年下降7.1%,優良天數比率將達到90.7%以上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將嚴格控制在0.5%以內。同時,氮氧化物、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排放總量也將實現比2020年分別下降10%以上的目標。特別值得一提的是,烏海市及周邊地區作為重點區域,PM2.5、顆粒物(PM10)濃度將比2020年分別下降12.6%、10.5%,優良天數比率將達到82.8%以上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0.2%以內。
為實現上述目標,《方案》提出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。在促進產業綠色轉型升級方面,內蒙古自治區將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,新改擴建項目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。同時,將依法依規退出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落后產能,推行鋼鐵、焦化、燒結一體化布局,推動焦化產業鏈向下游高附加值精細化工產品延伸。
此外,《方案》還強調了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。通過加大城市主次干道、城鄉結合部等重點路段機械化清掃力度,以及推進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措施,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的排放。同時,將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,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,減少秸稈焚燒對空氣質量的影響。
相關負責人表示,《方案》的印發是自治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工作的重要里程碑。接下來,各盟行政公署、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區各相關部門將認真貫徹落實《方案》精神,加強組織領導,明確責任分工,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。同時,將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,確保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取得實效。
隨著《內蒙古自治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》的深入實施,相信內蒙古自治區的空氣質量將得到顯著改善。這不僅將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宜居的生活環境,也將為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新的活力。